寝室安全规定
编辑:admin 发表于:2005-12-20 10:30 点击:
寝室安全规定 一、学生在上课期间一律不准在宿舍逗留,课间不得随意进出寝室。有生病等其它特殊原因需卧床休息的,须经校医务室证明、并向班主任请假、并持胸卡登记后方可进寝室。 二、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、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,宿舍内不得存放火
寝室安全规定
一、学生在上课期间一律不准在宿舍逗留,课间不得随意进出寝室。有生病等其它特殊原因需卧床休息的,须经校医务室证明、并向班主任请假、并持胸卡登记后方可进寝室。
二、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、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,宿舍内不得存放火种、焚烧物品,严禁燃放烟花爆竹,严禁生火做饭,点蜡烛、蚊香等。
三、严禁学生在寝室、走廊、其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。不得随意挪用、损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与器材。
四、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寝室或偶到其他寝室住宿,不得私配、转借寝室钥匙;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。
五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,寝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,学生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。
六、严禁学生喝酒、吸烟、打架斗殴和赌博;禁止学生携带、私藏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;不得擅自离校,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。
七、男生一般不得进入女生宿舍,执行公务的人员进入女生宿舍需出示胸卡,并进行登记。
八、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,不谈低级趣味的话题,禁止学唱和放不健康歌曲,着装文明。不在宿舍区域拍打任何球类。 |
